口碑较好的白癜风医院 https://wapyyk.39.net/hospital/89ac7_comments.html泌阳县居民穆某实名举报:泌阳县市场服务发展中心,于年6月8日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该中心所属的五年期房产租赁项目处置公告,举报人依法通过公平、公正竞争以元的最高竟价得市场服务发展中心一楼商铺五年租赁使用权。在年6月28日与泌阳县市场服务发展中心签订了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缴纳了租金。反映人去接手该商铺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承租人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拒绝交接该商铺,并拿出一份年7月14日与泌阳县市场服务发展中心主任党家刚签订的19年租赁合同。此举让人感到十分诧异,泌阳县市场服务发展中心既然已与别人签订过租赁合同为何又在网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呢?
据悉,盘古商城是泌阳县政府投资建设,泌阳县市场服务发展中心负责经营管理。商城建成初期年6月整体出租给泌阳县盘古远航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又将盘古商城一层内铺,二层整层共计平方米商铺,以每年元价格转租给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经营超市。由于泌阳县盘古远航实业有限公司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泌阳县市场服务发展中心与该公司解除租赁合同。
年7月14日泌阳县市场服务发展中心法人党家刚在未发布任何公告的状况下与王大涛签订了19年的租赁合同(此举严重违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公开、公正、公平,采取拍卖、招投标、电子竞价等市场竞价方式)每年的租金却仅为57万元,相比之前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租赁合同每年减少了86万元,租期19年又将减少多少租金?(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豫执异67号可以佐证之实)明显国有资产流失!是何原因贱租于王大涛?泌阳县市场服务发展中心主任党家刚在此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在国有资产出租过程中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于不顾是意何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钱权交易、中饱私囊的行为?
据了解,年5月19日泌阳县市场服务发展中心主任党家刚向泌阳县财政局递交报告称:泌阳县市场服务发展中心负责管理的盘古商城一楼、二楼,由于原租赁合同到期,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需要对外公开招租,请县财政局审批。年6月7日泌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依程序对租赁项目公开招租。在6月22日网络竞拍中穆晓玲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以元最高应价竞得盘古商城一楼商铺五年租赁使用权。并于年6月28日与泌阳县市场服务发展中心签订了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向县财政账户缴纳了租金。如期去接手商铺准备经营时遇到了麻烦,原承租人王大涛拒绝交接商铺,并拿出与泌阳县市场服务发展中心签订的19年租赁合同。据知情人透露:泌阳县市场服务中心因没有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去年私自违规与王大涛签订了19年的租赁合同,怕上级来查。这次竞拍初衷只是想让原承租人王大涛来走个程序,补个网拍手续,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没想到会有他人低价竞标,并一举中标,形成现在的一女两嫁的尴尬局面。
在这场本不该发生的房屋租赁纠纷闹剧闹得不可开交之际,年8月6日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将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及第三人穆晓玲告至泌阳县人民法院。8月18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下达,认定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与王大涛及第三人穆晓玲分别签订的两份租赁合同,都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行规定,均为有效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判决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与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签订的19年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合同。记者查阅了()豫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但让人感到蹊跷的是原告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和被告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均聘请了河南广义律师事务所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律师法》第50条第5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泌阳市场发展中心居然辩称,被告(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不知情与原告(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签订的合同。年7月19日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才签订的合同,在法庭上却辩称不知情与之签定的合同?这是什么神操作?这场诉讼的目的又是什么?让人不得不遐想?
年9月9日记者的到消息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穆晓玲三方和解,并签订了商铺五年期使用权转让三方合同。穆晓玲退出,将竞得的商铺五年使用权有偿(补偿金每年元,五年合计元)转让给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
这场商铺租赁闹剧历经两个多月终于落下帷幕!看似皆大欢喜,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工作程序终于圆满,可以给上级领导满意的交代!合法竞拍人得到了元的补偿;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虽说是拿出了元的补偿款,但得到了竞拍人的合同,租赁成本与往年相比大大降低(去年签订的租赁合同是57万元,现在加上补偿金3.6万元加上一楼租赁金25.65万元加上二楼估价(党家刚回复二楼无人应价流拍了)14.5万元,合计43.75万元;每年少交13万元,五年合计少交65万元)。
但是经过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主任党家刚的一系列神操作国有资产在逐年贬值,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同样地点、同样面积的商铺年从盘古远航公司接租是万元每年,年与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签订19年合同是57万元每年,年却成了每年44万元不到!这不是国有资产流失吗?既然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签订了19年合同正常经营中,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党家刚是何居心在没有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以合同到期为由(作为中心主任和法人明目张胆欺骗上级部门)向财政局递交报告要求网拍该房产租赁合同,是为了掩饰弥补去年的工作失误?还是坊间传闻的与原承租人串通谋划而为之?为何会出现原告、被告聘用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违法行为?
既然法院判决泌阳县诚鑫广场经营者王大涛与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签订的19年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合同,就应该依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原合同。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应该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想主意、想办法。可为何有合同在先、法院已认定履行的合同不去执行,非要就低不就高的牵头三方签订转让合同,而进一步导致国有资产贬值流失!在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这番神操作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如何来实现,国有资产交由泌阳县市场发展中心来管理经营能让纳税人放心吗?
(来源:经济日报、农村金融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