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泌阳县出台殡葬改革最新规定 [复制链接]

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深化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中共泌阳县委办公室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县城乡居民遗体火化工作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我县属于火葬区,全县广大群众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许撒烧纸钱和逝者遗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运尸体土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火葬区域经营棺木和土葬用品,在火葬区生产出售丧葬迷信用品的,制作经营棺木和其他土葬用品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并处以罚款。对私自转运尸体土葬的,所在单位、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都必须制止。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全县亡故人员全部实行火化。亡故的公职人员、特困供养对象、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家属要带头火化。因我县殡仪馆正在建设中,亡故人员的亲属或监护人可选择到驻马店市其他县(区)殡仪馆办理火化业务,并积极推广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倡导骨灰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禁止骨灰装棺土葬。

二、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殡葬祭祀陋习。组织、纪检部门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行为,要依纪严肃查处。凡亡故后没火化的国家干部、全民或集体职工,不再享受抚恤金丧葬费,所在单位不准参加评先评优,是文明单位的取消称号;是特困供养对象的,不得享受丧葬费;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遗体的运送、火化等殡仪服务,应当由殡仪馆、火葬场或殡仪服务站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述经营性的殡仪服务活动。要求自己运送的,应经当地殡葬管理机构同意。未经殡葬管理机构同意,私自转运遗体的,应当制止,制止无效,及时报告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医院亡故的人,其遗体的火化应由殡葬车运送,对私自转运尸体的,医院有权制止,制止不听的,应报告殡葬管理部门处理。对医院擅自允许运走尸体进行土葬的,处以经济制裁或行政处分,对徇私舞弊的从重处罚。

四、我县城乡居民亡故后,其亲属或监护人应及时联系泌阳县殡仪服务站(联系--),由县殡仪服务站安排专用车辆进行遗体接运,其亲属或监护人可随车陪同一人。殡仪服务站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接运遗体,并对遗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患有烈性传染病的人死亡后,殡仪服务站在运送和保管遗体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止传染的措施,遗体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火化。

五、遗体火化需携带逝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死亡证明、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凭医疗机构或生前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需凭死亡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

六、我县城乡居民亡故后遗体保存、运送、火化等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支付。根据《河南省物价局、民政厅关于调整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95号)规定,凡用殡仪车运尸,距殡仪服务站20公里以内的,中档殡仪车(每辆价格在10万元-20万元)收费元,超过1公里均加收5%(按单程计算),火化费用按当地殡仪馆收费标准付费。

七、殡仪服务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刁难丧事承办人,不得指定丧事承办人选用殡葬服务用品、项目,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殡葬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阻碍、干扰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未按规定火化的亡故人员望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现金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监督举报--)。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给子孙后代留一片绿水净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是破前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要主动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转变思想,破除陋习,积极行动,以实际行动为我县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作出积极贡献。

泌阳县推进移风易俗

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1日

来源:泌阳融媒

投稿邮箱:dahehanjingwei

.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