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在我县,常常见到违法载客营运的各类电动三轮车。特别是在家世界、汽车站、大德超市、县医院、中医院等人员聚集区尤为严重。
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违规营运载客行为不仅存在着较大的安全质量隐患,影响着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而且直接影响着县城的对外发展形象。为改善县城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城区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真正将“路还与人、路还与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泌阳县城区严管街道人民路、花园路、行*路、团结路禁止停放、行驶电动三轮车,违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从严处罚,请相关三轮车主自觉遵守,保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图为执法人员依法对三轮车进行处罚)
(图为依法暂扣的电动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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