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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随意帮别人担保贷款泌阳就有7人因此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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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泌阳县法院冬季第三次集中执行活动正式开始。此次活动,共出动警车七辆,执行干警30余人,转战城区、高邑、王店、铜山等五个乡镇,拘留7人。

王甲一去不复返、此地空余摩托车

一号目标是家住城区迎宾路的王甲。

李某因建房用款,王甲作担保,向王乙借现金元,王乙多次要求还款,李某未还。经泌阳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偿还王乙借款元及利息(5万元已还),王甲承担借款本金的连带清偿责任。

“快来,王甲要骑着摩托跑,医院门口拽着他了,你们快来。”

一众人马急速行驶,医院门口。等到小编跑到现场,拿出相机,准备拍照的时候,王甲已经被押上警车,只留下一个孤零零的摩托。

为人担保成“老赖”、拔出萝卜带出泥

“喂,法官,你们这会在哪,我这就把担保人程某灿给你们送过去!”

小编一众人都很震惊,以前找被执行人都很困难,要不躲起来,要不就是跑了,今天竟然还有送过来的!

谁知程某灿见到执行干警说了一句更让人震惊的话:我知道借钱的程某春在哪,我带你们去找他!

还有主动把“同伙”供出来的?年11月,程某春因生意需要向原告程某刚借款元,有程某灿、陈某某二人担保,并出具借条一张,说数日后还清。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不予归还。泌阳法院年8月审理了此案,判决程某春偿还原告程某刚借款,程某灿、陈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程某灿的带领下,顺利的找到了程某春。

一人不还钱、五人成“老赖”

胡某建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杨某某借款元,此后,胡某建再次向原告杨某某借款1元,张某峰、钟某伟、胡某涛、吉某涛、王某某作担保。

因胡某建未偿还两笔借款,杨某某诉至泌阳县人民法院,泌阳法院判决胡某建偿还两笔借款,张某峰、钟某伟、胡某涛、吉某涛、王某某承担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

看了上述几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担保人在实际借款人未能偿还欠款的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许多民间借贷案件中,担保人多是出于情义为实际借款人担保,一旦实际借款人不能还债,担保人就会陷入不利境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担保借款有风险、签字生效需谨慎

法定义务要承担、逃避责任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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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委督查室

统筹:张成亮|责编:徐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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